(一)考生需要按规定的考试报名范围,可依据各类招生学校录取批次的顺序填报个人志愿信息,填报志愿时应该注意科学合理地选择志愿和安排志愿的顺序,各类学校录取的分批状况详见《二〇一一年广州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报名指南》(以下简称《考试报名指南》)。
(二)各毕业学校、各报名点要全方位正确地指导考生依据个人学业水平和进步意愿,选择升学意向和填报升学志愿。引导学生通过《考试报名指南》和网上咨询会网站、电话咨询、现场咨询等渠道更多地知道所选择的学校。要指导考生学会正确填报志愿的办法,依据本人的实质状况,合理填报每批的志愿,要充分借助志愿的容量,同时也要考虑前后志愿间的梯度,以增加录取的机会。
(三)凡选择公办普高择校、民办学校、公办学校自筹经费班志愿,须先知道了解有关学校的怎么收费、考虑了解家庭的实质状况方可填报。考生一旦按其填报志愿被录取后,需要按物价局规定的怎么收费缴费,不按规定缴费的,招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在填报志愿时,考生如对所选报的学校有住宿需要的,要先知道有关学校的宿位状况和投档录取规则。对宿位数少于招生计划数的招生学校,市招考办在按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对该校进行投档时,当投出需要住宿考生的人数达到宿位数之后,则不再投需要住宿的考生,只投没需要住宿的考生。因此,考生如有走读条件的,在填报志愿时选择住宿要很慎重,以免因学校宿位数有限而失去录取机会。
(五)拥有体育、艺术专长生资格的考生,所报学校的招生计划无论是只有一个批次或分两个批次的,都需要在该校的首批次第一志愿填报该校,其余志愿则由考生自行选择填报学校。不在招收专长生学校的招生首批次第一志愿报该校的专长生,投档时将按普通生的录取规则进行投档。
(六)依据有关规定,部分招生学校(专业)录取时,对考生的身体条件有特别的需要或限制,并在招生计划已作出说明(具体规定详见《考试报名指南》)。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务必详细知道了解招生学校的有关规定,依据我们的身体条件填报志愿。若因考生本人的身体条件超出了所填报学校(专业)的考试报名限制,一旦被录取,在入学后经新生体检证实不符合录取条件的,招生学校有权调整其专业,或令其休学甚至取消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七)各应届毕业生学校、报名点要认真做好填报志愿的组织工作,在填报志愿工作拓展前,要切实做好互联网环境、病毒防范等各项筹备工作,要为考生提供网上填报志愿的条件,同时要派教师作技术指导,要特别提醒考生:志愿信息以考生在志愿填报系统录入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