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大连中考政策规定:普师专科班、普高、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录取工作由市招生办统一组织进行。总的录取原则是:在综合考生各项加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与享有加分等政策状况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志愿顺序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具体如下:
2013大连中考录取工作分三个批次进行:
1。第一批次:普师专科班(不含外市地学校)录取。普师专科班录取时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面试及考查合格的考生中,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2。第二批次:普高录取(分四段)。
第一段为大连第十五中学、大连第二十四中学国际班、大连理工大学附属高中国际班录取。依据考生志愿,根据先录取公费生,再录取择校生的顺序录取。其中,大连第二十四中学国际班和大连理工大学附属高中国际班录取的学生英语成绩应分别达到所需合格线。
第二段为重点高中、省级示范性高中普通生录取。根据考生志愿,根据先录取统招公费生,再录取指标到校生,最后录取择校生的顺序录取。全市跨地区考试报名重点高中、省级示范性高中的专长生优先进行录取。
第三段为一般高中(包含大连经贸高级中学和大连信息高级中学)录取。根据考生志愿,根据先录取公费生,再录取择校生的顺序录取。
第四段为民办高中和综合高中录取。实行市招生办录取和学校录取相结合的录取方法。填报民办高中、综合高中志愿的考生由市招生办统一录取。民办高中和综合高中自主招生需要在市招生办统一规定的时间内预招生,经市招生办按招生计划审核批准后,方可正式录取。
普高录取的有关规定:
A、普高招生要严格实行招生计划,严格实行三限政策。
B、市内重点高中、省级示范性高中公费招生计划数的75%按比率根据本建议所附的《2013年大连内重点高中、省级示范性高中招收指标到校生指标分配方法及其工作原则》分配到初中学校,依据考生志愿和考试成绩以初中学校为单位面向学区内学生择优录取。同一重点高中、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的不同初中指标到校生最低分数差控制在35分以内,对分数差大于35分的低分考生指标到校名额要一次性收回,用于补录其他初中填报该高中指标到校志愿的高分考生。指标到校生录取结果和进城务工职员随迁子女考试报名公办普高公费统招录取结果要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其它区市县重点高中、省级示范性高中公费招生计划中的指标到校生的分配比率不能低于80%,招生方法由各区市县教育局根据《2013年大连内重点高中、省级示范性高中招收指标到校生指标分配方法及其工作原则》和上述录取方法,结合当地实质另行拟定,并报市教育局批准后实行。
C、专长生录取
具备招收体育类专长生条件的普高按不高于招生计划的3%招收体育类专长生。经专长测试并认定具备体育类专长生资格的考生,依据志愿和招生计划,在其填报志愿学校统招公费分数线降低50分,依据升学总分、体育专长生复试得分之和的计分方法,从高到低按统招公费生择优录取;考试报名重点高中、省级示范性高中体育类专长生,在其填报志愿学校统招公费分数线下最多可降150分,依据升学总分、体育专长生复试得分之和的计分方法,从高到低按择校生择优录取;考试报名一般高中和面向全市招生的重点、省级示范性高中的体育类专长生,在其填报志愿学校统招公费分数线下最多可降200分,依据升学总分、体育专长生复试得分之和的计分方法,从高到低按择校生择优录取;对在大连初中生田径运动会比赛中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证书,并经参加体育专项测试认定具备体育专长生资格的考生,在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择校分数线降低200分,依据升学总分、体育专长生复试得分之和的计分方法,从高到低按择校生优先录取。
市内普高按市教育局审批的专长生招生计划招收艺术、科技类专长生。经专长测试并认定具备艺术、科技类专长生资格的考生,依据志愿和招生计划,考试报名重点高中、省级示范性高中,在其填报志愿学校统招公费分数线降低20分,依据升学总分从高到低按统招公费生择优录取;考试报名重点高中、省级示范性高中,在其填报志愿学校统招公费分数线下最多可降50分,依据升学总分从高到低按择校生择优录取;考试报名一般高中和面向全市招生的重点、省级示范性高中的艺术、科技类专长生,在其填报志愿学校统招公费线下最多可降70分,依据升学总分从高到低按择校生择优录取。
D、市内重点高中、省级示范性高中和一般高中录取时,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考生分数在同一分数段(10分为一段)内的优先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的考生,录取填报第二志愿的考生时,其考试成绩需要高于填报第一志愿考生的最低分数线10分,录不满时,再录取服从志愿的考生,录取服从志愿的考生,其考试成绩也要高于填报第一志愿考生的最低分数线10分。
E、普高录取时,如遇见分数一模一样没办法区别状况时,按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区别(综合素质评价按《大连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策略》推行)。
F、普高录取公费生时,学日语考生在所报对口学校最低分数线降低低5分录取。如考生自愿改考英语,录取时既不能享受此项照顾,也不能享受学区内考生待遇(属对口升入小语种班学习的考生仍可享受学区内考生待遇)。
G、大连第十五中学根据重点高中、省级示范性高中录取批次面向全市招生(不设指标生志愿),录取时,获得美术专业加试合格证书的考生,将它美术专业成绩的8%(满分40分)计入中考升学总成绩作为升学总分,再按升学总分择优录取。户籍在市内各区以外的本市其他区市县的考生,享受市内各区考生同等待遇。在省内外市招生的招生方法由大连第十五中学拟定,报市教育局批准后组织推行。
H、大连内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外的区市县所属的重点高中、省级示范性高中、一般高中的录取工作由各区市县招生办负责统一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具体组织推行。
3。第三批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分二段)。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由市招生办依据招生计划,统一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组织录取。
第一段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录取。
第二段为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录取时,在考试成绩达到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参照考生志愿,德智体全方位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加试专业的录取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录取原则及方法,并负责处置遗留问题。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采取统一填报志愿录取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法。自主招生部分,由学校直接参与生源组织工作,并负责处置遗留问题。拟录名单报市招生办,经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