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原则
1.招生录取工作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公民同招”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学校招生计划和考生考试报名志愿的批次、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高低、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学业水平考试考哪几科等级依次择优录取。省中招办设立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省一级学校”和经省教育厅批准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高学校实验班,只录取各考试考哪几科等级均达到C等(含)以上、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达到B等(含)以上(专长生除外)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其他普高学校录取时,对考试考哪几科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的需要由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3.普高学校录取时,按中招投档总分从高到低向招生学校投出达到各考试考哪几科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需要的考生。
4.投档总分相同考生的排序规则如下:
(1)比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9科的原始分总分;
(2)比较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
(3)比较单科考试成绩等级。比较的科目顺序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
(4)如前3款不可以区别,则“三侨生”、港澳台生优先。
(5)以上条约仍不可以区别时,由招生学校依据考生的《初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和《成长记录袋》提供的材料,自主择优录取。各招生学校须于6月20近日拟定并向社会公布依据《初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和《成长记录袋》材料录取的具体方法,同时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及省中招办备案。
5.已被公办普高学校、民办普高学校公费生计划、琼台师范学院公办乡镇婴幼儿园定向免费培养生班录取的考生不予退档,民办普高学校在1、二批次招生的非公费生计划,在第三批次录取结束之前不予退档。中高职“3+2”连读、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班招生,设立低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考试报名志愿统一出档,择优录取。
(二)招生范围
厅直属中学、有关高校附属中学、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公办普高学校实验班、中外合作普高国际班、国际课程班、民办普高学校公费生可面向全省招生,其余公办普高学校只在属地范围内招生。除公费生外,民办普高学校其他计划原则上在审批地招生,如在审批地生源不足,经省中招办批准后,方可跨地区招生。
(三)招录方法
1.面向全省招生的学校、市县普高学校的录取。
(1)省中招办设立全省统一的网上招生录取平台,面向全省招生的学校(含民办普高公费生计划)录取时,省中招办依据考生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投档总分,在网上统一出档,录取学校按计划录取考生,录满为止,省中招办在网上审批。下达市县的招生计划没有完成的,由省中招办负责调剂。全省普高学校各类考生(不含专长生)的录取不能低于低控制分数线。
(2)海南中学、海南国兴中学继续招收少数民族特招班计划,招录对象为世居在我省的黎、苗、回族初中应届毕业生。其中海南中学50名,海南国兴中学100名,具体按少数民族聚居市县占招生总数的80%,其他市县占20%的比率安排指标。符合条件录取的学生继续享受“三免一补”。
(3)海南国兴中学面向全省统一招生的计划(特招班计划除外),60%用于录取少数民族学生和在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工作10周年以上且户籍在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的汉族公务员和专业人才(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子女。如出现个别市县的生源过于集中或入围生源空缺的状况,将由省中招办与该校与有关市县中招办协商,对录取生源和人数作适合调整。少数民族考生的低分数线不能低于汉族考生低分数线80分(原始分总分)。
(4)海南中学和海南国兴中学继续设立“宏志班”,招录对象为品学兼优、家庭贫困的初中应届毕业生,计划不单列。有关部门和招生学校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审核后,从海南中学和海南国兴中学录取的统招生中筛选确定。
(5)面向本市县招生的市县普高学校,由市县中招办依据考生的志愿、投档总分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统一用网上招生录取平台出档,学校择优录取,并报省中招办备案。
2.普高学校“指标到校”计划的录取。
(1)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进步,2022年市县所属“省一级学校”及市县优质普高“指标到校”计划占本校除自主招生等以外的招生计划的比率不能低于50%,指标分配范围为各市县辖区内所有初中学校(包含民办初中学校、省教育厅直属中学和高校附属中学的初中部),要向农村初中学校倾斜,并逐步向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倾斜,要确保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读的合法权益。
(2)厅直属中学、有关高校附属中学分配到学校所在地市县的招生计划,其用于“指标到校”的比率高于50%。该“指标到校”计划由学校所在地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纳入该市县优质普高“指标到校”计划中合理分配,分配策略报省教育厅核准后推行。
(3)“指标到校”计划招录对象为填报了本招生学校志愿,且初中阶段均在其初中毕业学校就读,并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此类学生的录取工作安排在统招计划录取完成后进行,设立低分数线,但此分数线不能高于本校统招生分数线的90%(“省一级学校”不能高于本校统招生A段分数线的90%)。若某初中学校已分配招生指标但没考生上线或上线考生不足,在保证毕业生人数达到50人(含)以上的初中学校至少有一名考生被录取的首要条件下,将剩余的指标收回,用于按普高招录原则,统一招录本市县地区内符合“指标到校”招录对象需要的上线考生,录满为止。
(4)各市县要拟定具体分配策略,于6月15近日报省中招办备案并主动公开。省中招办将监督各市县拟定的分配策略实行状况,并将它实行结果在第一批次录取结束后向社会公布。
3.普高学校“自主招生”计划的录取。
(1)普高学校自主招生比率不能超越学校总招生计划的10%,其中艺术、体育专长生招生规模控制在总招生计划的6%以内。
(2)公办普高的自主招生范围原则上应与学校统招生的招生范围一致,民办普高的自主招生范围为审批地市县。普高学校应依据自己办学特点和基础条件,认真研究拟定自主招生策略,明确招生方向、招生计划、招生方法和监督方法等,于5月15近日经所属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赞同后报省中招办备案。招生学校要主动公开经报备的自主招生策略。
(3)自主招生测试工作应安排在5月31近日进行,同一市县的普高学校自主招生考试一般应在同一天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市县教育局统筹确定,厅直属中学、有关高校附属中学根据所在地市县教育局确定的时间进行。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须按时到考试报名学校参加专业测试或面试。学校组织测试时需要严格进行规范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预防徇私舞弊。省、市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参与测试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
(4)招生学校原则上按不高于1.2:1的比率确定测试合格入围考生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后于6月15近日报省、市县中招办备案。自主招生在本校统招录取完成后、“指标到校”生录取前进行,达到规定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需要方可录取,其中体育专长生低控制分数线为高于该校统招生低分数线的30%,艺术专长生低控制分数线为高于该校统招生低分数线的50%,其他自主招生种类低控制分数线为高于该校统招生低分数线的90%。
4.高等学校“五年一贯制”计划的录取。
(1)五年一贯制招生设立该类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从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中择优录取新生,实行大专学历教育,学制五年。
(2)为保证生源水平,招生学校可依据专业培养的需要,自行决定是不是提前进行专业测试。如需进行专业测试,学校须于6月15日向省中招办报送专业测试策略。
(3)琼台师范学院公办乡镇婴幼儿园定向免培生的招生,原则上按分配给市县的计划,从面试合格且具备本市县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中择优录取,只招录学业水平考试分数达到10科满分的65%及以上的考生,同时兼顾男幼师定向免培生占肯定比率。具体录取策略由琼台师范学院于6月十日前报送省中招办。免培生专业面试时间为7月18日,面试地址:琼台师范学院府城校区。
5.中等职业学校的录取。
(1)中高职“3+2”连读、中高职“3+2”分段培养试点班招生,设立低控制分数线,依据考生考试报名志愿统一出档,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控制分数线另行确定)。
(2)中等职业学校秋天自主招生应优先录取填报该校志愿和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录取的全日制学生需要达到初中毕业水平,其中应届学生需要参加今年的学业水平考试,往届生需要具备初中以上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为便捷学校自主招生,省中招录取系统设3个中等职业学校志愿,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任选3所学校填报。
(3)各学校要依据省中招办提供的考试报名志愿等有关信息进行招生宣传,组织学生登记入学,开学后办理录审有关手续。原未填报志愿的考生或未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可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初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直接与学校联系入学。应届生还须提供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由学校决定是不是录取。
(4)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有面试或专业报考条件的艺术、体育类中职学校,须于4月25近日向所在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报送招生策略,经审批后方可招生。组织考生完成面试或专业考试后,须于7月13近日向省中招办报送经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招生策略和面试或专业考试成绩。
6.民办普高学校的录取。
(1)民办普高学校公费生计划列入第一批次录取,其他计划安排在2、三批次录取。若公费生计划在第一批次未录取完成,则在第二批次所录取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补足。民办普高学校在第二批次录取的招生计划数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考生填报志愿之前向社会公布。
(2)若民办普高学校计划在第二批次没有完成录取,则剩余计划在第三批次继续录取,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赞同并报省中招办核准,可放开生源地区限制,跨市县录取。民办和公办普高学校在第三批次录取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先进行模拟投档并依据生源状况确定低控制线,后正式投档录取。
(3)民办普高学校已获评“省一级学校”的,按“省一级学校”录取批次规则进行录取。
(4)严禁民办普高学校与考生签订提前录取协议,不然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约谈、通报,并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减该校下一年度招生计划。
2022年海南中招工作日程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