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上海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以下简称中招)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报名对象及报名要求
(一)具备本市常住户口的应届初中三年级学生或18周岁以下(2007年9月1日及将来出生,下同)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或原初中毕业学校,下同)或户口所在区报名。
(二)符合下列状况之一的非本市常住户口学生可在本市参加中招报名:
1.学生爸爸妈妈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居住证》且有效期内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同时本人为持有效期内《上海居住证》的应届初中三年级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或学生所持有些《上海居住证》上登记地址所在区报名。
2.学生爸爸妈妈一方及本人持有效期内《上海国外人才居住证》或学生是市人才局(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的本市户籍留学职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学生为本市应届初中三年级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名。
3.学生爸爸妈妈一方现属本市常住户口(其中现属本市常住户口为学生继爸爸妈妈或养爸爸妈妈的,须依法与学生打造抚养关系或收留关系连续满3年)的本市应届初中三年级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往届生须获得2024年本市中招报名条件),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名。
符合此类状况的学生须具备连续3年本市初中学籍;学生本人持有效期内连续满3年《上海居住证》,或者有效期内《上海居住证》地址与现属本市常住户口父(或母)实质居住地址一致。
4.学生爸爸妈妈一方为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职员,学生为应届初中三年级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或设站单位所在区报名。
5.学生爸爸妈妈一方为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审核登记的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政府驻沪办事机构有关员工,学生为本市应届初中三年级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名。
6.学生属在沪台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身份,且为本市应届初中三年级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名。
7.学生属经市政府侨办认定华侨身份,且为本市应届初中三年级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名。
8.学生为在沪定居并持《中华人民共和海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且为本市应届初中三年级学生或18周岁以下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名。
(三)持有效签证的外国护照并合法在本市居留的18周岁以下学生,如继续在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升学就读,可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名。
持外国护照报名的学生参照其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报名所在区教育局依据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四)本市部分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来沪职员随迁子女的招生报名要求另行公告。
(五)符合第(一)(二)款的本市特殊教育学校(含普通学校特教班)应届初中三年级残疾学生和本市初中学校随班就读的应届初中三年级残疾学生,可参加本市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含普通中等职业学校附设特教班,下同)招生,由学籍学校统一组织报名。
本市初中学校随班就读的应届初中三年级残疾学生,如确需参加本市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校招生的,须通过上海特殊学生教育评估中心(以下简称市特殊教育评估中心)组织的报名评估。
2、有关说明
(一)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报名对象,所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需要见附件1,其中涉及的《上海居住证》《上海国外人才居住证》及积分须至2025年5月7日仍有效。
(二)参加2025年本市中招的学生须按本公告需要进行报名。参加上国外国语大学附属学校、上国外国语大学附属浦东外国语学校、上海实验学校、上海友谊中学、上海体育中学等学校招生的学生须按本公告需要进行报名。
本市高中阶段各类学校(含特殊教育学校,下同)不能录取或预录取没有完成报名的学生。
(三)参加报名的学生只限在1个区参加报名;学生完成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可更改信息。
(四)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不能参加中招报名。
(五)符合本公告报名对象须为应届初中三年级学生或完成义务教育的往届学生,学生的初中学籍信息或初中毕结业信息需在全国学籍系统内进行查验核实。
(六)属本公告第一部分第(二)(三)款规定的报名对象,以后如需参加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报名与高等学校同意国际学生报名的,按当年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政策实行。
(七)市教委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托市云数据中心对上述各类报名对象的报名条件及证明材料进行核查验证,对于在报名时用不真实或失效的材料获得资格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条件。如学生已被本市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则取消其录取资格与相应高中阶段学校学籍。
(八)获得2025年上海中招报名条件并完成报名的学生,视为自动获得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应科目考试的报名条件。
3、报名日期及方法
2025年上海中招报名工作由上海教育考试院具体负责。本市应届初中三年级学生基本信息由上海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软件和市云数据中心数据库直接对接至中招报名库。
(一)核查报名材料
1.核查需要符合本公告报名要求的学生部分证明材料通过市云数据中心在线核验,学生(或其监护人)提供复印件进行留档。其余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由初中学校和各区招生考试机构(以下简称区招考机构)进行核查、留档。本市各级招考机构必要时可需要学生及其监护人通过随申办市民云APP当场出示有关证件的电子证照进行身份扫描二维码核验。
学生重点信息采集来源需要:内地居民以户口本信息为准;港澳台居民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国内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国内通行证信息为准;外籍学生以《中华人民共和海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有效签证护照信息为准。
2.核查时间本市应届初中三年级学生报名材料核查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2025年2月18日(寒假除外)。核对信息后,学生信息如需修改的,重点信息须在上海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软件中进行修改后对接到中招报名库,其余信息可在中招报名网站中进行修改。
其他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材料,在在线报名成功后进行核对,其中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需提供初中毕业、结业证书等材料,外省市应届初中三年级学生需提供初中就读状况等材料。学生初中学籍信息以全国学籍信息管理软件查验结果为准。
3.残疾学生评估需要已完成中招报名的本市随班就读应届初中三年级残疾学生,确有意向考试报名本市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的,须于2025年3月11近日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由各区招考机构核准大全后提交市特殊教育评估中心,市特殊教育评估中心完成评估后于2025年4月11近日将评估结果反馈各区招考机构。
(二)在线报名和信息确认
集体报名符合本公告报名要求的本市应届初中三年级学生由其学籍学校统一组织在线报名和信息确认,时间为2025年2月20日-3月1日。必要时学校可需要学生本人及父母(监护人)到校进行现场确认。
特殊教育学校(含普通学校特教班)应届初中三年级学生及通过评估的随班就读应届初中三年级残疾学生,在线报名及现场确认的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19日。
2.个别报名符合本公告报名要求的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结业生或外省市初中毕业生在线报名时间为2025年2月21日-26日,材料核对、信息确认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3月1日。
(三)补报名
符合本公告第一部分第(一)(二)(三)款规定的报名对象,如在统一报名时未能获得有效的证明材料,最迟应于2025年5月7近日持有效证明材料向区招考机构提出申请,经区招考机构核对并报市教育考试院后予以补报名。补报名日期为2025年5月6日-7日。参加补报名的学生从完成报名确认起,享受后续时间段内的本市中招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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